地方 | 规范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广东这样做!

[来源:广东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9-07-19    点击量:4246]

摘要

地方 | 规范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广东这样做!

地方 | 规范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广东这样做!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院校兼职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高度重视职业院校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严格规范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工作;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等要求。

 

 

高度重视职业院校

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兼职教师队伍是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聘请具有行业企业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特殊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或者实习指导课、实践教学课教学任务的兼职教师,是多渠道解决当前我省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所面临师资紧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技能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强化职业教育实践教学环节,推动职业院校建立一支业务精湛、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将兼职教师队伍纳入各地各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加强管理、保障待遇,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到学校兼职任教。

 

严格规范职业院校

兼职教师管理工作

 

(一)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职业院校要按照“按需聘用、聘约管理”的要求,健全完善兼职教师选聘、教学、培训、考核、奖惩等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有利于兼职教师发挥作用的考核评价机制。

 

(二)制定兼职教师拟聘计划

 

职业院校应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教师队伍实际制订兼职教师聘用计划,确定拟聘兼职教师岗位及人数、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工作要求、聘用程序等。

 

(三)明确兼职教师聘用条件

 

职业院校聘请的兼职教师一般应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重点满足面向国家战略需求和我省创新驱动发展需要的产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专业教学急需的也可聘请退休人员。职业院校可在基本条件之上,自主制定兼职教师聘用条件。兼职教师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2.原则上应具有3年及以上与拟聘岗位相关的生产实践经历,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能够胜任教学工作;

 

3.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职务),或具有特殊技能,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和省级传人;

 

4.初次聘请的退休人员,离开原工作岗位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特殊情况学校可根据需要适当放宽条件。

 

(四)健全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聘请兼职教师可通过与职业院校对口合作的企事业单位选派的方式产生,也可面向社会聘请。企事业单位人员兼职和获取兼职报酬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1.优先考虑面向对口合作企事业单位聘请兼职教师。建立对口合作企事业单位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的常态机制。职业院校与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聘请企事业单位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职业院校与企事业单位对口合作内容。

 

2.面向社会聘请兼职教师,应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考察、遴选和聘请程序。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应聘兼职教师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基本程序是:

 

(1)职业院校根据教学科研需要,确定兼职教师岗位和任职条件;

 

(2)职业院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能力考核;

 

(3)职业院校确定岗位人选,并予以公示;

 

(4)职业院校与兼职教师签订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任务、工作报酬、劳动保护等内容,协议期限应根据教学安排和课程需要,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加强兼职教师聘期管理

 

兼职教师上岗任教前,应对其进行基本教学能力、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等方面的培训。兼职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职业院校的有关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经考察考核,兼职教师不能履行协议条款,符合协议终止条件的,职业院校应及时与其终止协议。应将在职人员兼职任教情况及时反馈给其人事或劳动关系所在单位。职业院校应按规定主动及时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兼职教师信息,并按要求定期更新兼职教师变动、培训、考核评价等有关信息。

 

(六)依法依规保障兼职教师权益

 

兼职教师薪酬由职业院校依法依规自主确定,所需经费从职业院校办学经费中解决,保障兼职教师兼职报酬按时足额发放。鼓励支持兼职教师参加教学研究、专业建设和团队建设,鼓励支持与专任教师联合开展企业技术攻关。

 

明确责任

狠抓工作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属职业院校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督促所属职业院校落实兼职教师管理的主体责任。各职业院校要明确兼职教师管理部门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有效增加兼职教师数量,不断提升兼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为我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强服务”提供师资保障。

 

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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