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省资助中心党支部、省职教中心党支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14    点击量:1527]

摘要

省教育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省资助中心党支部、省职教中心党支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省教育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

省资助中心党支部、省职教中心党支部

工作动员会召开

 

        2023年4月11日,省教育厅党组第一巡察组巡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党支部、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党支部工作动员会召开。第一巡察组组长贠继庄作动员讲话,就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小平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苏晓勤作了表态发言。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工作动员会。

        贠继庄指出,巡视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省教育厅第一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及省教育厅党组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贠继庄强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党支部、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党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充分认识对厅直单位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以及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同题共答,努力营造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共同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坚决完成好省教育厅党组交给的巡察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李小平表示,省教育厅党组对省资助中心开展常规巡察,不仅是对中心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学生资助工作的一次“集中审视”,更是一次学习、反省、提升的宝贵机会,对推动学生资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心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将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姿态全力配合巡察组工作。严肃认真对待巡察监督,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将诚恳接受、主动认领、边巡边改,决不推卸责任、决不敷衍塞责;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一定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立行立改,并把整改工作置于巡察组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中心将在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以巡察为契机,统筹安排学生资助工作,将巡察工作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三抓三促”行动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与加强队伍建设,做优、做强、做实、做好各项学生资助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巡察工作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

        苏晓勤表示,省教育厅党组对省职教中心开展常规巡察,对促进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心将进一步增强配合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以积极的态度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带头落实巡察组各项工作要求,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接受巡察监督,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全面真实报告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客观公正评价干部。真正把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过程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将诚恳接受、主动认领、边巡边改;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结合实际深入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立行立改,并把整改工作置于巡察组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确保巡察组和群众满意。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置专门信访电话:13909492174,每天受理电话时间为8:00—18:00;邮政信箱: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71号甘肃省教育厅808信箱;电子邮箱:13909492174@163.com。同时,在中山大厦14楼电梯口、省教育考试院5楼电梯口和西北宾馆嘉宾楼门口西侧设置了巡察意见箱,在中山大厦14楼电梯口、省教育考试院5楼电梯口张贴巡察公告。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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