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证书制度试行路径研究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年第27期    发布时间:2019-11-05    点击量:3793]

摘要

1+X证书制度试行路径研究

1+X证书制度试行路径研究

原创: 徐凤,李进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今天

 

1+X证书制度试行路径研究

徐   凤,李   进

1+X证书制度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厘清1+X证书制度的内涵,明晰1+X证书制度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中的价值,在此基础上提出1+X证书制度的试行路径,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意义深远。

1+X证书制度的内涵

1+X证书制度源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1”是 “学历证书”,“X”是“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这是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长效机制,是多主体参与职业教育治理的有效载体。《方案》对学历证书的功能定位是夯实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学历教育的基本目的就是通过3~5年的学习和训练,让学生具备基本的文化基础、持续学习与发展的意识和能力。1+X证书制度不是淡化学历证书,而是根据相关专业的发展需要,赋予学历证书更多的内涵和更高的含金量。

《方案》明晰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功能,就是拓展就业创业本领,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教育行政部门采用社会化机制招募培训评价组织,培训评价组织要有凝聚相关行业、龙头企业、优质院校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的能力,培训评价组织将企业的最新标准融入教材和学习资源开发,并负责指导和协助相关院校实施证书培训。

1+X证书制度,“1”凸显教育功能,注重学生的可持续发展,“X”凸显职业功能,彰显类型教育特色,注重学生技术技能的培养,提升学生就业创业本领。“1”是相对稳定,“X”是动态的,“1”与“X”不是简单相加,有补充、强化、拓展的关系。所谓“补充”,是指面对新出现的职业或者传统职业出现的新技术、新要求,职业院校暂时没有能力开出的内容,由培训评价组织来承担。所谓“强化”,是指学生出于兴趣爱好或职业选择的需要,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同时,强化某些职业或岗位所需要的核心素养、核心知识、核心技能的学习。所谓“拓展”是指学生出于兴趣爱好或职业选择的需要,在完成本专业学习的同时,学习其他专业的课程。

1+X证书制度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中的价值

(一)1+X证书制度是贯彻落实教育“放管服”工作的要求

教育领域的“放管服”就是要求政府部门减少对具体办学行为的干预,加强对学校办学方向的把控、加强对办学标准和办学质量的规范和引导。1+X证书制度是支撑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制度,承载着教育“放管服”的工作要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培训评价组织联合行业组织、龙头企业、优质院校共同开发,融企业标准和教育标准于一体,是制度层面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职业院校和学生自主选择,政府不赋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强制性权利,市场认可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生存和发展的唯一法则。

(二)1+X证书制度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了有效载体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没有建立,产教两层皮的原因,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的载体不够丰富,企业在职业教育治理过程中话语权缺失,企业发展与职业教育缺乏同频共振。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本行(专)业具有影响力的培训评价组织,联合有关行业、多家龙头企业、优质院校共同开发,须提供相关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龙头(优质)企业的论证推荐意见、行业企业专家的论证推荐意见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开发与使用过程,就是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职业教育的过程,龙头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开发是必要条件,为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提供了话语权,为企业和学校共同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载体。

(三)1+X证书制度有利于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生产的组织形式和技术手段发生了变化。传统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及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属于静态性的结果评价,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缺乏敏感性,导致人才培养和社会培养滞后于产业发展的需求。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融入了产业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最新需求,实行动态评价制度能够保证证书培训内容的时效性、针对性,有效融合教育培训市场和劳动就业市场,为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提供载体。

1+X证书制度的试行路径探索

1+X证书制度处于试行阶段,相关制度还在完善之中,该项制度要能够顺利试行和推广,需要政府部门、培训评价组织、学校等主体的通力配合。

        (一)政府部门统筹规划、做好顶层设计

        1+X证书制度是《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支撑类型教育的重要制度,政府部门需要从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认同感、培训评价组织的培育与管理、吸引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等方面统筹规划,做好制度的顶层设计。

        1.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认同感

        从《方案》可以看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三不”证书:不与学历挂钩、不是就业准入、不强制与待遇挂钩。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生命力和社会认同感来源于哪里,这是顶层设计必须考虑的问题,也是该制度能否顺利试行与推广的重要因素。政府部门需要多维度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软实力,重点围绕提高用人单位的满意度和受教育者的利益诉求,做好顶层设计。

        一方面要审慎选择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试行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属于新生事物,应该采取审慎的态度,按照确有必要的原则,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试点。重点围绕国家需要、市场需要、学生就业能力提升,优先在新鲜领域和新科技、新材料、新工艺集中的领域开展试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开发要聚焦企业技术发展和生产变革的需求,要聚焦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需求,使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试行能够有效地改变传统的人才培养方案、改变原有的内容方法、教师的知识结构等,对相关领域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产生深远的甚至是颠覆性的影响。

        另一方面要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探索建立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制度,研究相关规范,建立信息系统,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储存,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化。学生或社会学员在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教育和更高层次的职业技能等级考核、晋升更高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以冲抵一定学分,免修相同或相近的课程,让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学生或社会学员的职业生涯发展和终身教育中持续发挥作用。

        2.逐步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管理制度

        根据《方案》要求,培训评价组织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的建设主体,对证书质量、声誉负总责”。培训评价组织是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遴选的,能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机构。培训评价组织是集标准开发、教育培训指导、评价评估于一体的社会服务机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完善证书设计与开发的理念、思路和原则,证书开发的标准和程序,证书的动态调整机制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要逐步完善培训评价组织遴选办法、对培训评价组织指导与监督机制、对教育质量和培训质量的监测与评估机制。总之,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完善程序,引导和规范培训评价组织走公益性为主、营利性为辅的发展之路。

        3.充分发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用

        《试点方案》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职责的规定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指导本地区的试点工作,二是制定本地区试点工作的激励措施,三是协调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区域性特征非常明显,职业教育的创新发展要牢牢抓住区域性特征,因此《试点方案》的规定,还不足以发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作用,建议给予部分经济基础好、职业教育发展快的省级行政区域一定的自主权,赋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自主遴选培训评价组织,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权力,为此项制度的试点多维度积累经验。

        (二)培训评价组织

        《试点方案》 对培训评价组织的定位、功能及责任进行了清晰地描述,定位是建设主体,功能是标准开发、学习资源开发、考核站点建设、考核颁证等,责任是对标准、质量、声誉负总责。从《试点方案》所描述的培训评价组织的四大职能分析,涵盖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制定、教学资源开发、教学与培训指导、考核与发证的全过程。培训评价组织需要统筹好公益性与营利性的关系;自我监督与外界监督的关系;考核的科学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教育是公益性的事业,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主体,培训评价组织是以企业的身份参与到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统筹好公益性与营利性这一对矛盾,关系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质量和声誉,也决定着培训评价组织去与留的问题。培训评价组织需要坚持公益为主、盈利为辅的原则,只有如此,才能忠实地代表与凝聚相关行业组织、龙头企业、优质院校,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体现新规范、新技术、新工艺的要求,高质量地履行建设主体责任。

        1+X证书制度的试点与推广需要有监督机制,《试点方案》明确了“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机制,明确了培训评价组织需要接受社会、学校、学生、家长监督的外部监督机制。培训评价组织内部需要围绕企业的发展诉求、围绕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围绕着受教育者的需求、围绕着人才培养质量等问题,建立内部监督机制,赋予相关企业、院校和受教育者全方位、全过程的话语权,构建起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培训评价组织须把准考核关。培训评价组织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与发放,把准考核关就是守住了质量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才能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把准考核关要求改变传统的学科教育考核模式,建立符合职业技能特征的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体现职业导向,着重考核岗位(群)所要求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职业技能等。考核方式须灵活多样,着重考核受训对象完成典型工作任务的能力。

        (三)职业院校

        《试点方案》指出职业院校是实施主体,承载着1+X证书制度试点的具体任务。在院校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为了让学历教育更好对接科技发展新趋势、对接生产服务一线关键岗位、对接就业市场需求,弥补学历教育在针对性、先进性、适应性和灵活性上的不足。职业院校须把好证书的引入关、处理好“1”与“X”的融合发展、协调好共性与个性之间的关系。

        1.证书引入坚持需求导向

        学校引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须综合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要考虑学校所服务的区域经济需求,综合调研专业(群)的服务对象,了解证书所培训的内容是否满足企业需求,选择具有较高社会认可度和技术含量,能反映本专业技术应用能力水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是要分析研判自身的需求与能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与毕业挂钩,学生自愿选择,因此学校在引入证书的论证环节,要充分调研受教育者的意愿,做好相应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学校引入证书还要充分考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自身办学条件的要求,如教学设施、实训条件、师资力量等能否满足证书培训的需要。

        2.统筹教学资源,提升教学能力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根植在学历教育基础上,是学历证书的补充、强化和拓展。学校要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进行有机融合,借鉴职业技能认证考试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考核方法制订新的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和优化专业课程设置,逐步开展课程认证,补充相关教学设施及实训设备,加强师资力量培训,建立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让本专业学生接受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的教育与培训。

3.强化技能培训,满足学生取证需求

       根据自愿的原则,对有取证愿望的学生,在培训评价组织的指导下,对专业课程未涵盖的内容或需要强化的内容进行技能强化培训,满足学生取证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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