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训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发布时间:2019-10-10    点击量:1709]

摘要

关于举办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训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训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训活动的通知

教职所〔2019〕246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组织做好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1号)等文件精神 ,对接国家教学标准,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育质量,决定开展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题培训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学习《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2.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专题解读。

3.“1+X”证书制度与院校人才培养方案介绍;扩招100万背景下的高职人才培养方案介绍。

4.研讨交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制工作。

 

二、参加人员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相关领导,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相关领导,各省(区、市)职教行政、教研机构负责人及学科教研员,中、高职业院校校领导、教务处与专业负责人等。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承办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四、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28日报到,31日离会)。

2.报到地点:南京珍宝假日酒店(江宁店)(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706号),南京水晶蓝湾公寓酒店(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568号)。

3.会议地点:南京珍宝假日酒店(江宁店)(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706号)。

 

五、其他

 

 

1.本次活动收取会务费900元/人(由上海程津会务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开具发票),住宿费470元/天/间(标准间合住235元/天/人,单住470元/天/人)。住宿统一安排,会务费、住宿费、往返差旅费由参加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2.培训证书:活动结束后,由教育部职教所培训中心统一颁发证书,培训学时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3.本次会议预计接待人数600人,请参加人员于10月18日前,将基本信息按附件要求的报名方式发送回执,报满即止。本次活

动不提供接送站(机),请自行前往。

4.会议报名及联系方式:

高职院校及其他与会人员:会议报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中职学校及地市行政(教研机构):会议报名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附件:

1.高职院校及其他与会人员报名方式及会议联系人信息

2.中职学校及地市行政(教研机构)报名方式及会议联系人信息

3.乘车线路及交通示意图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2019年9月20日 

 

 

 

 

 


前一篇: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后一篇: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 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